科研与规划发展处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校科研、发展规划的建设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全面负责学校科研及发展规划工作的主管部门。
1.负责科研工作规划的编制与实施,学校科学研究与科技推广及开发,科研项目、成果、机构的管理工作。
2.负责专利申报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科研工作学术交流等工作。
3.负责学校各类相关科技项目文件、项目档案的立卷存档,全校科技保密、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工作。
4.负责科研工作年度预算,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科技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5.负责学校规划发展情况的调研以及数据信息的调研、整理和分析等工作,研究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,并对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。
6.负责对学校拟出台的改革与发展重大措施进行调研、论证,为学校提供研究报告、方案设计、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。
7.负责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与上报工作。
8.负责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统计与上报,以及学校发展相关数据的收集、统计、分析和对外公布工作。
9.负责本处财务预算及使用管理等工作。
10.负责办学评估、检查相关工作,完成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